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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從嚴從重查處!陜西市場監管局發布提醒告誡書

      4月20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

      維護農資市場價格秩序提醒告誡書

      ↓↓↓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當前陜西已進入春耕關鍵時期,為強化農資市場監管,保障化肥、農藥、種子、農膜等農資市場價格平穩,防止各類違法行為發生,助力全省春耕順利開展和全年糧食穩產增收,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陜西省價格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依法合規經營,自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和農民利益,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農資市場保供穩價工作。

      從嚴從重查處!陜西市場監管局發布提醒告誡書

      資料配圖

      二、各農資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切實加強價格自律,正確行使自主定價權,準確核定生產經營成本并做好記錄,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農資商品,不得擾亂正常的農資市場價格秩序。

      三、禁止經營者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三)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四)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價格公示制度,商品標價簽不標明品名、產地、計價單位、價格等內容。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

      (五)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四、本提醒告誡書發出后,各經營者及單位要認真對照要求,積極主動開展自查,進一步規范經營及價格行為。經本次提醒告誡后,對于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從嚴從重從快進行查處,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向社會公開曝光。

      五、市場監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密切關注農資市場變動情況,加大巡查檢查及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和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舉報方式

      歡迎社會各界和公眾對各農資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的經營活動行為廣泛監督,若發現農資市場價格違法行為問題線索,請及時投訴舉報。

      舉報平臺:12315網絡投訴平臺(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微信/支付寶小程序)

      舉報熱線:12315投訴舉報熱線


      來源:陜西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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